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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市立平鎮高中主任教官職缺遴選案

發布單位:人事後勤業務 發布日期:2023.07.17
桃園市政府教育局通報
速別:速件   日期:112年7月17日       編號:112-018
本市市立平鎮高中主任教官職缺遴選案
壹、依教育部101年10月17日臺軍(一)字第1010078105B號函「教育部辦理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主任教官遴選作業規定」辦理。
貳、申請資格:
一、 現職高中職校主任教官(任職原學校滿1年以上) 。
二、 列入教育部112年第2梯次高中職校主任教官候選建議名冊      人員。
三、  薦報。
四、 近三年考績均為甲等以上。
五、 本次職缺生效日:預於112年10月1日以後生效。
參、符合申請資格,且有意願參加遴選者,請陳報下列資料:
(一)遴選申請書(附件1),經服務學校單位主管及校長簽章同意。
(二)推薦表(附件2)(推薦人為軍訓督導)。
(三)侯選人員資料表(附件3)。
肆、上述資料(附件電子檔已掛載於學輔校安室網站),請於112年7月21日1700時前將紙本以郵寄方式送至本局彙辦(附件2-3電子檔請寄承辦人少校教官廖祺文電子信箱tycloyeh@yahoo.com.tw),逾期將不予受理。
此致
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校
       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敬啟




File:
        遴選表格.rar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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